97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請納稅人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時間飛逝,一轉眼?末將至,值此深秋初冬交替之際,稅務局關心您並提醒您,97年的地價稅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末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97年12月1日)止,請納稅人於收到稅單後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逾期仍未繳納,移送強制執行。 該局進一步說,地價稅的納稅基準日為8月31日,因此,凡是在97年8月31日當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都是97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該局說,方便納稅人繳稅的方式共有以下7種:用現金或即期支票至金融機構或農會繳納、利用金融機構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信用卡繳納、電話語音轉帳繳納、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納或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超商繳納等,惟超商繳納須多付6元手續費。 該局提醒納稅人,如未收到稅單,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或撥打總局:(07)7410141;岡山分局:(07)6256811; 旗山分局:(07)6612021電話補稅單或就近至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財政課補單。最後,該局感謝您對高雄縣稅收的貢獻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