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地價稅11月開徵,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應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7年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係每年徵收一次,以同一縣市於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之全部課稅土地,合併一張稅單徵收,也就是一個人在同一縣市不管有多少土地,僅會收到一張稅單,且只要是納稅義務基準日登記為土地所權人,不問當年持有該筆土地期間長短,均應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因此,97年9月1日以後完成移轉登記於他人之土地,今年地價稅仍會向原所有權人徵收。
該局強調,今年稅額係按96年重新規定地價後之新地價計算課稅土地地價後,按地價總額計徵,與96年相同,如土地未變動,97年應納地價稅將與96年一樣。欲瞭解每筆土地應納稅額,可於開徵期間申請課稅明細表查對。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