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地價稅開徵了!按時繳納地價稅 七大管道好順稅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97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惟因截止日期11月30日為星期日,順延至同(97)年12月1日(星期一)止,請納稅人記得按時繳納地價稅。

本縣97年度地價稅稅單已於10月24日全數寄出,民眾如果尚未收到或遺失稅單,除可就近向稅捐處或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或撥打語音專線電話02-89528555,依據語音說明輸入選項,申請補發繳款書或列印課稅明細表,稅捐處將於2日內將繳款書寄送給納稅人。

稅捐處表示,因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的認定基準日為8月31日,故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納稅義務人,故於9月1日以後始辦竣土地移轉登記之土地,今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仍為原所有權人;另外,地價稅是採全縣土地總歸戶計徵課稅,所以土地所有權人在本縣即使有2筆以上的土地,也是只有一張地價稅繳款書。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納稅人於收到稅單後,可至銀行臨櫃繳稅、約定轉帳繳稅、自動櫃員機繳稅、便利商店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等7種方式。為方便納稅人提前繳稅,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內者,可於10月27日至12月1日持現金至7-ELEVEN、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惟需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稅捐稽徵機關不另寄發收據,請納稅人自行保管蓋有店章之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各種繳稅說明請詳閱稅單背面說明,或洽詢稅捐處總(分)處。

撰稿人:土地稅科 黃明德 電話:8952-8203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王珮齡 電話:8952-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