竄改醫療收據報稅 因小失大 除補稅及罰鍰又涉刑罰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高雄縣分局又查獲納稅人某甲竄改醫療收據虛報列舉扣除額違法情事,經該分局擴大追查某甲前後5年度之醫療收據,發現某甲納稅人是一個食髓知味的「慣犯」,從90年度起即陸續以相同手法虛報列舉扣除額,雖然金額不大,除追補所逃漏稅額外,並再裁處所漏稅額一倍罰鍰;另偽變造醫療收據涉嫌偽造文書刑責部分,該分局將移送檢調單位繼續偵辦,納稅人切勿因小失大。
該分局表示某甲納稅人從90年度起即陸續將所蒐集之醫療費用收據,透過塗改部分負擔金額、掛號費金額及巧立收費項目與金額,希望借由小金額的竄改逃避國稅局人員查核,再憑藉虛報醫療收入總金額申報予各年度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惟經該分局抽絲剝繭地追查,仍揭發某甲納稅人之違法行為,雖然90年度至96年度僅虛增12餘萬元,應補稅額7千餘元,但其連續數年偽變造收據行為,已涉及刑罰部分,該分局將移送地檢署偵辦,以儆效尤。
該分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對於轄內取具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收據有經人工書寫或塗改者,該分局將進行抽核,以杜絕不法情事再次發生,納稅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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