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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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賦改會)業於97年10月27日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6次會議,邀請全體委員及諮詢委員參加,由召集人邱副院長正雄主持。
  本次會議由曾巨威教授就「賦稅改革目標、願景及稅制整合之研究」議題,提出期中報告,曾教授分析我國整體財政與租稅問題,並參考OECD、EU等國家近年的稅改經驗與發展趨勢後,提出我國稅制改革理念與原則,並研擬「結構式」稅制改革的具體作法,以建立一結構健全體質優良的租稅環境,茲簡述如下:
(一) 稅改目標優先順序的選擇原則
1、任何一項稅改方案皆應以能兼顧所有目標為最優先考量。2、若稅改方案造成目標間的衝突,應另籌謀他項稅改方案的搭配,以求取目標間的平衡性。3、若無他項適當稅改方案可資搭配,則應另以政府支出或其他政策工具作為配套,降低稅改方案的負面影響。4、考量現階段的政府財政與所得分配狀況,稅改方案在做選擇時允宜適度加重財政平衡與稅制公平二者的政策權數。
(二) 稅改短期與長期目標的協調原則
1、短期租稅政策應與長期租稅改革相互搭配,不得「以短害長」妨礙長期租稅制度的健全發展。2.短期租稅政策須視經濟情況靈活調整,不得「以短支長」變成永久性的制度。
(三) 稅改包裹改革的策略運用原則
1、將受益者與受害者結合在一起,爭取社會大多數人的福祉。2、將稅收增加與減少結合在一起,維持租稅收入的中立性。3、將租稅與其他政策工具結合在一起,兼顧政策目標的平衡性。4、將行政與立法結合在一起,尋求民意代表的支持。
  對於曾教授的研究報告,各與會委員及諮詢委員均表示高度肯定,並建議本案應儘速通過,且未來各項研究議題均應在此目標、願景架構下進行研究。最後經主席徵得與會人員同意後裁示,本研究報告視同委員會議通過,惟請研究團隊參酌各與會委員及諮詢委員意見酌作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