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地價稅繳納截止日延至97年12月1日止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7年地價稅自97年11月1日起開徵,,自11月30日截止,因截限日適逢星期例假日,依法得順延至同(97)年12月1日止,請民眾收到地價稅繳款書後依限向就近之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農會(不含郵局)等金融機構繳納。
該局表示:為方便納稅人多元繳納稅款,納稅人除以委託金融機構轉帳或郵局劃撥代繳地價稅外,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此外,繳納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納稅人可以在開徵日前5天(即97年10月25日)起至繳納期限截止日24時前持地價稅繳款書前往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惟應自行負擔每筆6元之手續費。對於已辦理約定轉帳納稅戶,該局不寄發繳款書,直接由受託金融機構或郵局於限繳截止日在帳戶裡扣款後寄送轉帳納稅證明書。若納稅人仍有其他疑義,可撥打該局總機(03)8226121轉182-188,由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