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受到「自大陸進口遭污染乳製品食品安全事件」影響,以致面臨廠商、消費者退貨,或其銷售額下降等情事,發生銷貨退回而退還買受人之營業稅額,可於發生銷貨退回之當期或次期,提出申報扣減銷項營業稅額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5條第2項、同法施行細則第38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及財政部81年8月27日台財稅第810836121號函釋規定,營業人發生銷貨退回而退還買受人之營業稅額,可以在發生銷貨退回之當期或次期,提出申報扣減銷項稅額。因此,營業人如受到「自大陸進口遭污染乳製品食品安全事件」影響,以致面臨廠商或消費者退貨,得依據前開規定辦理扣減銷項稅額。
該局同時說明,如有製造商或進口商直接接受最終消費者以產品實物退貨,且消費者並非直接向其購買貨物,故無法依上開規定辦理者,可以填具買受人名稱、地址、連絡電話、退貨品名及數量等資料之清單,按製造商原銷貨價格辦理扣減銷項稅額。

又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45條及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小規模營業人之應納稅額由稽徵機關按季查定,又如有季節性及其他必須調整銷售額之情形時,稽徵機關得隨時重行查定其銷售額,是小規模營業人如受到「自大陸進口遭污染乳製品食品安全事件」影響,以致影響營業額者,可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覈實調減查定營業稅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營利事業可憑相關憑證核實列報其銷貨退回;嗣後退回之商品如予報廢,可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之1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其報廢損失;非公開發行股票之營業人可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檢具清單報請所在地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或取具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之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其報廢損失。

上述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至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當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