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不能免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係建築基地的一部分,不得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建築法中有建蔽率的規定,所謂建蔽率,係指基地面積與建築面積的比率關係,目的在維持建築基地內一定比率的空地面積,該空地稱為法定空地,而每一塊建築基地都要有法定空地。留設法定空地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居住環境的品質,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及防火等,此與巷道騎樓用地在建築法上不計入建蔽率,目的在便利公眾通行的性質不同,故無法適用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九或第十條的規定免徵或減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