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掉了,還要繳房屋稅嗎?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稅局表示:房屋稅拆除完成後,納稅義務人應向房屋所屬稅務局申報,經查屬實,即可停止課徵房屋稅。 如果沒有即時申請,可以追溯認定拆除時間嗎?稅務局表示:有保存登記的房屋,可依建物滅失證明追溯認定拆除時間並停止課稅,若無其他相關可追溯認定折除時間的證明資料,經現場勘查拆除屬實,依規定應以申請的月份起才能註銷房屋稅藉並停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鄉親,房屋拆除後,應立即申請報拆除註銷房屋稅藉,才不會多繳房屋稅,有保存登記的房屋,亦請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滅失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