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至稅捐稽徵機關全功能櫃台申請查調所得財產等相關課稅資料時,應持國民身分證辦理。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公告內容   新竹縣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向該處申請查調所得財產等相關課稅資料時,屢有持駕駛執照、健保IC卡、護照及殘障手冊等申辦,未檢附國民身分證,該處指出財政部曾函請全省各稅捐稽徵機關加強宣導,上開證明文件係各業務主管機關依其主管之相關法規所掣發之專屬用途文件,與國民身分證相較,不僅申辦、審核程序不同,其用途亦不盡相同,不能完全作為身分證明之用。基於課稅資料安全性之考量,納稅義務人至全功能櫃台申請查調所得財產等相關課稅資料時,仍應以國民身分證為限,籲請民眾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