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97年12月1日截止 請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7年地價稅自97年11月1日起開始徵收至11月30日截止(適逢星期假日展延至12月1日),請納稅人如期繳納。地方稅務局表示;若有因地址變更,而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儘速至地方稅務局(或玉里分局)、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遠道者可電話或網路申請。
地方稅務局指出;為方便民眾繳稅,地價稅繳稅方式除可至各金融機構繳納及「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外,另有「自動櫃員機轉帳」、「網際網路」、「信用卡」、「委託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電話語音轉帳繳稅」,讓納稅義務人有多重選擇繳稅方式,但是必須於12月1日當天晚上12時以前繳納,逾期仍需至各金融機構繳納。由於利用「網際網路」、「信用卡」、「便利超商」、「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各項手續費可參閱繳款書背面說明),如果納稅義務人想省下手續費,可選擇在繳稅截止日前,持「金融卡」前往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納)標籤的「自動櫃員機ATM」依地價稅繳款書背面說明操作程序輸入完成轉帳繳稅,手續費由稅捐稽徵機關負擔,既經濟、安全又方便。另特別提醒納稅人,若有以委託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者,必須於12月1日當天預留應繳地價稅額之足額存款,以備轉帳繳納稅款。
另為方便上班族納稅人查詢、補單申請及方便繳稅,自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地方稅務局地價稅服務櫃檯及台灣銀行駐在地方稅務局稅款代收處,中午休息時間不打烊,照常由專人輪值服務,民眾可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