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適用減免或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應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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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依照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申請地價稅減免或適用特別稅率,應於開徵前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
該局指出,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採超額累進課徵,最高稅率為千分之五十五。寺廟用地、學校用地、騎樓用地、私設巷道…等,如符合規定,可申請減免地價稅。再者,土地若符合特別稅率之要件,則適用單一稅率,不以累進稅率課徵。例如: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率只需千分之二,工業用地則按千分之十稅率課徵。
如有任何關於地價稅的疑難問題,請以電話向該局洽詢。
洽詢電話: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0800-396969   (03)9325101~6轉222~228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    0800-232234   (03)9563072~4轉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