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已開徵,請住家和戶籍不同之住戶注意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7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如果住家和戶籍地址不在同一處者,務必要注意戶籍所在地的掛號郵件,以免欠繳地價稅而被加徵滯納金。常有民眾收到行政執行處發出之傳繳通知後,才主張人未住在戶籍地,並未收到稅單,要求僅補繳本稅免加徵滯納金。惟該局指出,稅單既經以郵局雙掛號寄至戶籍地址,因不獲會晤納稅義務人或無其他受領文書之人員而寄存於郵局,依規定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若稅款逾滯納期滿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則本稅和滯納金,皆須依法繳納。 97年度地價稅額大於3萬元者,本局皆以雙掛號郵寄稅單至戶籍地址,請特別注意戶籍地是否有郵局郵件通知,若未前往領取,至限繳期限屆滿(97年12月1日)仍未繳納,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ㄧ滯納金,逾滯納期滿(97年12月31日)仍未繳納,將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如有任何關於地價稅的疑難問題,請以電話向本局洽詢。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03)9325101~6轉222~228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 (03)9563072~4轉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