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所有未與教堂相連或在同一範圍之教徒活動中心、辦公室及供教徒受訓使用之宿舍用地,不能免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財團法人之宗教團體供佈道及傳教人員宿舍、教徒活動中心等用地,須與傳教佈道之教堂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內,才符合免徵地價稅之要件。
  
  稅務局指出,宗教團體經辦妥財團法人登記或寺廟登記,其專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寺廟用地,免徵地價稅。另外與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相連或同一範圍內供傳教佈道人員之宿舍、教徒活動中心、辦公室及供教徒受訓使用的宿舍用地,亦免徵地價稅。但地方稅務局強調,如果該傳教佈道人員宿舍等用地,未與教堂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內,即無免徵地價稅之適用。如對地價稅徵免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