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是否仍應課徵房屋稅呢?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經常有民眾對於農舍是否應課徵房屋稅提出疑問,因此該局特別說明,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農舍也是房屋的一種,自應依法課徵房屋稅。該局進一步指出,農舍若為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該局並提醒,私有房屋若符合減免條件者,應由納稅人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調查核定,逾期申報者,則自申報日當月份起適用減免,請民眾注意申報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