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公司股票含擊球權者,依移轉當月市場上該高爾夫球證平均成交價參考行情表估算其價值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高爾夫球公司股票通常兼具股票及擊球權兩種權利,股東除持有股票外,尚享有高爾夫球場之入場擊球權,其性質與一般公司股票不盡相同。是高爾夫球公司股票倘含擊球權者,於移轉時係參考移轉日當月市場上高爾夫球證平均成交價參考行情表估算股票所具有之財產價值,與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未上市(櫃)公司以資產淨值估定並不相同。
該局查獲一案例:甲君於96年度將持有簽證發行之未上市(櫃)A公司股票16股,以每股面額20,000元出售予乙君。經查A公司係經營高爾夫球場業務,取得股東資格者擁有擊球權,擊球權係基於股東身分而產生,從屬於股票之權利,享有球場一切設施之使用權,該公司股東申請轉讓股票移轉登記時,其擊球權亦隨之異動移轉予受讓人。是該股票價值實際包括該公司資產淨值及入場擊球權價值,該局遂依移轉當月市場上該高爾夫球證平均成交價參考行情表每股770,000元,核認甲君涉有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應以贈與論情事,乃依其差額核定贈與總額12,000,000元,補徵贈與稅2,673,750元。
該局另查獲一案例:被繼承人丙君於95年間死亡,繼承人依其遺有未上市(櫃)B公司股票1股,按該公司資產淨值76,019元申報其遺產價值。經查B公司係經營高爾夫球場業務,依據其球場使用辦法規定,該公司股東除持有股票外,尚享有高爾夫球場之入場擊球權,該局遂參考被繼承人死亡當月市場上該高爾夫球證平均成交價核定該股票遺產價值為500,000元。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高爾夫球公司股東除持有股票外,倘尚享有入場擊球權,從而該股票之價值非僅有公司之資產淨值。若屬遺產,該高爾夫球證應依移轉當月市場上平均成交價參考行情表之價值申報;又如屬買賣案件,未依前揭行情表價值移轉者,則涉有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應以贈與論情事,將予以補徵贈與稅。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二科張美秀,電話:04-23051111轉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