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財產的價值如何計算?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財產時之時價為準。……第1項所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贈與財產價值的計算,贈與標的如果是土地係以土地公告現值、如果是房屋則以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贈與財產價值;如果是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則以贈與當天股票收盤價為贈與價值,如果是未上市、上櫃的公司股票(或股權)或是獨資合夥商號的出資額,則是以贈與當日該公司或該商號資產淨值來計算贈與額。至於有價證券初次上市或上櫃者,於其契約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至掛牌買賣前應依贈與日該項證券之承銷價格或推薦證券商認購之價格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