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屆,尚未繳納者請依期限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年度地價稅即將於12月1日繳納期限屆滿,請納稅義務人留意於繳納截止日前繳稅。如有尚未收到稅單或遺失稅單者,請儘速洽詢該局查明寄送稅單之地址是否正確,以便更正並申請重新補發稅單,以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

該局並表示,繳清稅款後,請記得保留繳款書收執聯,在便利商店繳稅者,請妥善保管蓋有店章之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該局將不另行寄發收據,以利錯誤時迅速查明更正,該局提醒納稅人留意,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