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縣市土地,繳款書只有一張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97年地價稅開徵期已過半,部分未收到繳款書的納稅人都會主動向稅捐機關要求補單繳納,以維權益。有位家住杉林鄉的黃姓納稅人,於本縣杉林鄉及仁武鄉各持有一筆建地,十月下旬接獲地方稅務局郵寄之地價稅繳款書,並主動打電話向稅務局要求補寄其本人所持有仁武鄉土地的地價稅繳款書,以利繳納。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如下:地價稅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土地總地價課徵,且以地政機關之地價歸戶冊為依據。因此黃先生分別在本縣杉林鄉及仁武鄉所持有之土地,地價稅之繳款書只有一張,其土地筆數面積等相關數據標示於繳款書第一聯(收據聯)下方之課稅土地欄內。因此納稅人黃先生只要持這一份繳款書去繳納就可以了。
稅務局更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若有兩筆以上之土地,須瞭解繳納之內容時,可親自持身份證、印章到服務台申請課稅明細表,或打電話申請,稅捐機關會將課稅明細表郵寄到家,十分方便,請納稅人多加利用。我們的服務電話:鳳山總局:07-7410141, 岡山分局:07-6256811, 旗山分局: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