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地價稅將於11月30日截止 請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97年地價稅繳納截止日為11月30日,因適逢星期日,順延至12月1日,該處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人,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罰滯納金。

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舉例來說,97年地價稅應納稅額1萬元,在12月3日以前繳納免加滯納金,在 12月4日或5日繳納,則要加1%滯納金即100元,以此類推,如到98年1月1日以後才繳納就要加15%滯納金即1,500元。

該處提醒,無暇赴金融機構繳稅的納稅人,可在12月1日前利用下列方式繳納:
一、電話語音轉帳繳稅:電話號碼是 412-6666或412-1111服務代碼166#,每筆手續費10元。
二、自動櫃員機(ATM)繳稅:在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繳納。
三、便利商店繳稅:有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家24小時營業的便利超商繳納,每筆手續費6元,金額以2萬元為限。
四、網際網路轉帳繳稅: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辦理轉帳,網址:https://eb.fisc.com.tw/EB/;晶片金融卡,每筆手續費10元;信用卡繳稅收費標準依各發卡機構規定。
  
如果尚有其他任何問題,可撥該處服務中心電話查詢,電話號碼:23949211轉181、182分機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