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屏三縣市聯合車輛查緝行動已自11月份起展開,尚未繳納牌照稅或報停、繳、註銷牌照車輛,當心被拍照處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高高屏三縣市已訂定聯合車輛總檢查計畫並自今年11月起展開聯合查緝行動,預計執行到98年12月底止。目前不定時選在縣市交界處加強查緝,以攝影機或數位相機拍錄行駛中車輛,並運用車牌辨識系統,逐一清查車輛繳稅或牌照註銷情形,對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或已報停、繳銷牌照或逾期未驗車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之車輛予以補稅並處罰。

稅務局並呼籲車主切勿心存僥倖,欠繳使用牌照稅者請儘速向全省各地監理機關或所轄稅捐稽徵機關補開稅單繳納;被註銷牌照的車輛,如欲繼續使用時,則向監理單位辦理檢驗車輛手續並重新領牌繳稅,否則,一旦被拍照查獲時,不但要補繳稅款,尚需處應納稅額1至2倍的罰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