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頂樓增建及陽台封閉使用,均要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眾為增加房屋使用面積,在頂樓加蓋鐵皮屋或者是將陽台外推,建造成封閉式的使用空間,依據房屋稅條例相關規定,應課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房屋所有人為了有效利用房屋使用空間,在頂樓加蓋鐵皮屋或者是將陽台與主建物打通合併使用,這類增建的建築物,因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已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依規定應該要併同原有建築物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提醒民眾,房屋若有增建或者是改建情形,房屋所有權人應該在增建或者是改建完成日起3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稅務局申報課徵房屋稅,避免發生漏稅情事而遭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