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計程車雖可免徵使用牌照稅,但若牌照經註銷,將會喪失免稅資格。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發展大眾運輸弁遄A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專供載客使用之計程車,自94年12月2日起免徵使用牌照稅。但如辦理繳銷、或因交通違規罰鍰未繳、逾期未參加定期檢驗等事由,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者,即喪失免徵稅費的資格,一旦繼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將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地方稅務局再次呼籲運將朋友,除了定期檢驗愛車外,不慎發生交通違規時,也請記得繳納罰鍰,否則因牌照被註銷,遭補稅處罰,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