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12月25日持統一發票或收據至國稅局可兌領精美小禮物喔!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區國稅局表示,97年12月25日上午8時30分起於該局新辦公大樓1樓(桃園市三元街156號),凡民眾持消費購物之97年11-1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10張(驗後發還,不得與該局其他活動重複使用),或該局轄內97年執行業務或私立補習班、安親班、各式才藝班、幼稚園、托兒所開立之1,000元以上繳費收據(正本或影本)1張,並填妥問卷調查表交回,即可兌換精美小禮物1份,每人限兌領1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該局說明,為配合該局辦公室搬遷及宣導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並加強租稅常識,傳達正確納稅觀念,歡迎民眾扶老攜幼一起來參加。民眾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