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適用免送紙本申報書案件常見之缺失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為落實無紙化政策及簡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受理程序,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中屬非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獨資、合夥網路申報案件或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之網路申報案件,其無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第10頁附註九之其他各項相關文件(如財產目錄或存貨明細表)及未申報投資抵減稅額者,免將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網路申報總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未分配盈餘申報書及相關附件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由於前揭作業是第1年實施,該局發現96年度轄內網路申報案件中約有70%係屬適用免送紙本申報書之申報案件,惟仍有部分營利事業於網路申報建檔時勾選財產目錄或存貨明細表採「附件申報」(資產負債表存貨或固定資產金額不為0者),造成須將前揭書表及紙本申報書送交稽徵機關,致無法享受網路申報便捷之服務。 該局再次呼籲適用免送紙本申報書之營利事業,於利用網路辦理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務必將財產目錄或存貨明細表建檔上傳,以充分享受網路申報便捷之服務。營利事業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一科林雅菁,電話:04-23051111轉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