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資料電子申報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期間為98年1月1日起至98年2月2日止(1月1日至1月4日為元旦連續假日,人工及媒體申報案件順延至1月5日開始受理),請扣繳單位或營利事業單位依限向所轄稽徵機關或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籲請申報單位利用電子申報方式辦理申報,以節省徵納雙方人力物力;電子申報方式如下:
一、以媒體辦理申報(各類所得資料大於5萬筆以上):
(一)將各類所得資料檔案利用稽徵機關提供之審核程式審核無誤後,錄製於磁片或光碟片。
(二)所得資料檔案磁片或光碟片應於98年2月2日前,連同檢附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書、媒體檔案遞送單及媒體檔案遞送單申報單位明細表,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二、以網際網路辦理申報:
(一)先向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以下簡稱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報稅密碼,或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moeaca.nat.gov.tw)申請工商憑證IC卡,以取得網路申報之身分認證。
(二)至服務網站下載並安裝申報軟體後,將各類所得資料完成建檔並經由審核程式檢核無誤後,於98年2月2日晚上12時前,透過網路上傳申報資料。
(三)資料上傳並檢核無誤,服務網站即回傳完成申報訊息,申報單位請自行列印回傳之回執聯與申報書留存備查。
(四)申報單位於申報期間得透過網際網路隨時更正其申報資料,惟使用網路報稅密碼上傳資料者,每日更正申報限5次。申報截止日以後如須更正應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
(聯絡人:電子作業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