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速繳納97年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張貼日:2008/12/22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97年地價稅繳納期限截止12月1日。依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或代繳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該局同時表示,逾30日仍未繳納者,如經移送強制執行,除應加徵應納稅款15%滯納金外,尚需支付執行費用,請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以免造成不便及增加負擔。倘未收到稅單或遺失者,請速申請補發繳納。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