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未繳,當心出國旅遊受阻!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8年度元月份因彈性放假連續四天的假期,許多民眾可能安排國外旅遊計劃,國稅局提醒您,若有積欠稅款已被限制出境的民眾,行前可別忘了,應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的擔保,才能解除出境限制順利出遊,若以提供擔保方式申請解除出境限制,應儘速辦妥擔保手續並檢具相關文件後,洽請稅捐稽徵機關辦理解除出境限制。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達一定金額者,得由司法機關或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又一旦被限制出境後,則必須等到被限制出境時所欠繳的稅捐全部繳清或提供相當擔保,才能解除出境限制。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對於應繳納的稅捐,請如期繳納;如因故未繳曾遭限制出境,可於出國前先向稅捐機關或入出國及移民署查詢,確認是否已經解除出境限制,免得出國時因仍被限制出境致行程受阻,敗壞了遊玩的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