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戶籍遷出,您不可不知﹗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已核准適用身心障礙者牌照稅免稅案件,戶籍地址遷離原申請免稅地址,如經稽徵機關通知後,並未在期限內將戶籍遷回,自戶籍遷出日恢復課稅。
茲舉例說明︰張小姐是車主,張母是身心障礙者,兩人同戶,經申請牌照稅免稅核准在案,日後張小姐因結婚關係,將戶籍遷至夫家,經稽徵機關通知後,如果沒有在期限內將戶籍遷回,那麼張小姐的免稅資格,將自戶籍遷出日取消並恢復課稅。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請撥04-8870001分機30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