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納稅人名義再行繳稅,可避免誤繳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08/12/23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日前有民眾著急地向稅務局表示誤繳前屋主之地價稅,不知如何是好,幸由該局相關主管本著愛心辦稅原則,指示承辦人與前屋主聯繫,居中處理協調,使該名民眾得以順利取回該誤繳之款項。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接獲繳稅通知書,請務必確實核對納稅人姓名無誤後再行繳款,避免誤繳造成事後追回之因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