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所得查調,備齊證件,一次辦妥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課稅資料保密」之規定,戶長或同戶內之親屬無法僅憑自己之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申請查調全戶之財產及所得資料。
  
  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為辦理孩子的學費補助,匆匆忙忙拿著戶口名簿或戶長的身分證到稅務局,表示要申請全戶的財產及所得資料,礙於課稅資料保密,往往無功而返。
  
  該局提醒民眾,申請他人之資料者,需出具委、受託人雙方之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而查調未成年子女之資料,則需加附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由法定代理人申請或委託申請。如果民眾有任何疑問,可以使用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