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8次會議及委員會議第3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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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賦改會)於97年12月29日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8次會議及委員會議第3次會議,邀請全體委員及諮詢委員參加,由召集人邱副院長正雄主持。會中分別由經濟部及曾教授巨威就備受外界矚目的「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所得稅制改革方案之研究」提出相關報告,並進行討論,其後並接續召開委員會議第3次會議。由於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措施即將於98年實施屆滿,攸關未來產業發展及稅制公平,各與會委員及諮詢委員對於此一議題討論極為熱烈。最後經委員會議充分討論後,獲致結論如下:
一、保留「研究發展」、「人才培訓」、「營運總部」及「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等4項功能別獎勵。惟為避免浮濫,經附帶決議,上開各項獎勵應切合實際,嚴謹辦理。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降為20%。
三、有關是否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將「完全取消」及「維持現行加徵規定」兩案併陳行政院參考。另將部分委員建議,僅上市(櫃)公司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列為補充意見。
四、綜合所得稅稅率部分,分別就現行「21%、13%、6%等3個級距」及「13%、6%等2個級距」,各調降1個百分點方式,兩案併陳行政院參考。
五、至是否將現行散見於各法律的租稅獎勵措施,納入稅法規範,另行專案研究。
本項議題經過充分討論,終於獲致結論,財政部特別感謝曾教授巨威領導之研究團隊貢獻智慧,提出周延深入的研究報告,也感謝各位委員及諮詢委員鼎力支持及協助。財政部等相關部會將就尚未確定部分,儘速研議,並擬具相關法律修正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以建立公平合理稅制,並兼顧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