臍帶血保存費可否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新生兒儲存臍帶血幹細胞風氣,經媒體宣傳之後,已是現代新生兒父母考慮選擇的一項支出,惟因該筆支出係屬保存費性質,且臍帶血銀行亦非屬所得稅法規定之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故該筆費用不屬所得稅法規定可列舉扣除之醫藥及生育費,不能做為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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