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一處享受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秘訣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稅法雖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的自用住宅只能一處,但如果您擁有二處以上的住宅時,仍可一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的子女設籍,第二、三…處以未享有自用住宅的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人辦竣戶籍登記,您還是可擁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但有面積限制,都市土地以90.75坪(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以211.75坪(700平方公尺)為限,並記得在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