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催繳使用牌照稅5年欠稅,請於催繳期限屆滿前繳納,以免違規受罰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遏止逃稅,維護租稅公平,財政稅務局已全面催繳使用牌照稅5年欠稅,並於縣內車流量多之路口,實施錄影拍照取證,若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除依法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
另因車輛未定期檢驗經監理單位註銷牌照者或繳銷牌照及申報停駛之車輛,應重新驗車重領新牌照後再開車上路,否則一經查獲使用公共水陸道路,除將依法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該局呼籲車輛納稅義務人,如有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請盡速向各地銀行、農會繳納,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