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稅單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洽稅務局補單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97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97年12月1日截止,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統計,目前尚有2萬3千餘件未繳納。
  
  該局表示,97年11月開徵之地價稅單共有40多萬件,稅額23億8千7百多萬元,截至98年1月5日止,已徵起37萬餘件,稅額23億86萬餘元,徵起率96.37%。
  
  稅務局指出,依照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未依限繳納地價稅,每逾2日要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到15%,如逾30日仍未繳納,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該局提醒,未收到稅單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就近至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補發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