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課稅處分有異議,可以利用協談方式解決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本縣97年1月1日起到97年12月31日止因不服課稅處分提起行政救濟者,計有復查6件、訴願6件、行政訴訟4件,為疏減訟源,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對課稅處分如有不服,可以利用協談方式(口頭或電話均可),直接與該局業務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員面對面溝通、協商解決,不但可以節省冗長的行政救濟處理期間,又可快速釐清問題爭議所在,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