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多加利用省時、安全、方便金融帳戶轉帳納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今年使用牌照稅須在1月31日前辦妥手續 方可適用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8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到4月30日開徵,當期稅款要利用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必須在開徵前2個月辦妥轉帳手續才可以適用,也就是說,必須在98年1月底前辦妥轉帳納稅,4月份才可以自動轉帳代繳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指出,轉帳納稅省時、安全、方便,請民眾多加利用,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