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營業稅申報自繳稅款2萬元以下者,可利用網路自行列印繳款書至「超商」繳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報訊)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自本(98)年2月1日起,財政部提供營業稅申報自繳稅款2萬元以下者,可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至統一(7-11)、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即可完成繳稅手續,不用到國稅局索取空白繳款書,再前往銀行繳納,省時、安全又便利,但須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繳完稅款後,記得索取便利商店開立手續費統一發票、交易明細表、及妥善保存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
該局指出,營業稅使用網際網路申報,除以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外,也可以選擇列印出附條碼的繳款書,以現金繳納。若非以網際網路申報者,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點選「電子申報繳稅服務」連結「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選擇適用之繳款類別,依示操作列印三段式條碼繳款書。
國稅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應確認資料內容及注意條碼是否清晰,如繳款書內容錯誤,應重新填入正確資料後再重印繳款書,不可直接於繳款書上塗改,以避免繳納資料與條碼內容不一致,產生爭議。【#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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