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事業申報97年度參加人進貨資料,因應春節連續假期,申報截止日順延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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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多層次傳銷事業單位申報97年度參加人進貨資料,自98年1月1日起開始受理,由於1月24日至2月1日適逢春節連續假期,因此申報期限延至98年2月2日。為紓解申報單位作業壓力,請申報單位儘量提早辦理,以避免延誤造成逾期申報。
該局說明,多層次傳銷事業申報各參加人年度進貨資料申報方式計有下列2種:
(一)人工填寫申報:
由傳銷事業至該局各分局、稽徵所服務台索取「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年度進貨資料申報表」,以人工方式填寫後,連同「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書」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二)電子檔案申報:
採用電子申報之業者,請依「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規定,將資料檔案製成磁帶、磁片或光碟片,送國稅局先行測試成功後,即可使用電子檔案申報。前述「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可向該局各分局、稽徵所服務台索取參閱,亦可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站(http://www.fdc.gov.tw之訊息公告/作業要點/綜合所得稅所得資料電子申報)自行下載。
該局指出,採電子檔案申報時應檢附中、英文檔案、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書及媒體檔案遞送單,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至第1次採用電子申報之申報單位,經測試軟體成功後,免再逐年申請測試。
該局呼籲,為簡化稽徵雙方作業程序,請儘量以電子申報方式作業,並提醒申報單位及早申報。
(聯絡人:資料科周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