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違建房屋辦理房屋設籍登記,並非房屋合法化。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稅務局每年辦理房屋稅籍清查專案,清查人員時常發現納稅義務人常於原有房屋增建或未申請建照即違章建築新建物,稅務局將會通知起照人辦理房屋設籍事宜。許多納稅義務人常以為向稅務局設立稅籍之後,無照房屋即變為合法建物,其實不然,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亦應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