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以售票或收費方式舉辦「社團成果發表會」是否要課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學期將屆尾聲,在學員躍躍欲試驗收練習成果的當時,提醒各個辦理售票或收費的「社團成果發表會」之學生團體,記得報繳娛樂稅。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學期結束前,許多學校的學生團體,紛紛以售票或收費方式在校園內舉辦了許多精采的「社團成果發表會」,藉這個機會紓緩課業壓力,相互聯誼,也同時感受一下熱力四射的快樂時光,但在欣賞精彩表演的時候,所有舉辦單位,可別忘了依娛樂稅法第8條規定事先至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以免受罰。
  
  該局同時表示,若有任何疑義或須進一步資訊,請利用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86969,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