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網路申報應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地方稅務局已於96年4月30日啟用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提供納稅義務人更便捷、更有效率的服務,請多加利用。
  
  為使契稅網路申報發揮最大效益,請納稅義務人利用契稅網路申報時,應將各項資料填寫正確,例如:新所有權人25歲以下、二親等間買賣、夫妻贈與等,因契稅網路申報除特殊案件外,一律免再檢附契約書、身分證明等文件,俟辦理查欠時再查驗前揭相關文件,故該局核課契稅時均以納稅義務人填寫之資料為準,如有錯誤於事後再予補正,則更會延誤辦理時效。
  
  另外,適用契稅網路申報之案件僅限於買賣、贈與及減(免)徵案件,其他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法院拍賣、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等特殊案件則無法適用網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