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營業稅採用轉帳納稅,方便省時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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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之營業稅最方便的繳納方式就是轉帳納稅,不但省時方便免手續費,更可省去忘記繳稅而受罰的煩惱。
該局說明,納稅人可利用營業稅查定課徵繳款書隨附的廣告回執聯,或至國稅局網站稅務書表下載區列印轉帳約定書,填妥轉帳金融機構帳號,加蓋原開戶的印章,寄回營業地址轄區國稅局之分局或稽徵所,就可以辦妥轉帳納稅手續,國稅局會在每季稅款開徵前寄發轉帳納稅通知書通知營業人存足稅款,在繳納期限最後1日才由帳戶扣款,若繳納末日適逢假日,則改在次日才扣款,只要帳戶存款足夠,不必擔心事先被扣款吃虧,且不用擔心遲繳而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指出,轉帳納稅有很多好處,如:1、不必擔心未收到稅單或逾期忘了繳稅而被罰滯納金。2、省略往返代收稅款處繳稅的麻煩,可節省時間與人力。3、不必攜帶現金排隊繳稅,安全又方便。4、繳納期限最後1天才由存款帳戶扣款,沒有利息損失。
該局呼籲,利用轉帳納稅可謂一勞永逸,安枕無憂,民眾若有任何疑問,可向國稅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洽詢。
(聯絡人:徵收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