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擺設娛樂設施,不論數量多寡,應於開業前辦理娛樂稅設立登記,違反規定者除補稅外,並處以罰鍰。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由於年關將近,有些業者為了增加收入,招徠顧客,往往會在騎樓擺設數台娃娃機或電腦遊戲機供人娛樂,這些業者以超商、檳榔攤、麵攤、租書店及泡沫紅茶店等最為普遍,但若未辦理娛樂稅設籍登記,一經查獲將被裁處巨額罰鍰,可就得不償失了。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最近常有業者抱怨他們只是擺設二、三台電動玩具或電腦遊戲機供人娛樂收費,並非以經營電玩為主,不料卻遭縣府聯合稽查小組或警察機關取締告發,移送法院和主管稽徵機關裁處巨額罰鍰,實在苦不堪言。
稅務局呼籲:只要擺設娛樂設施,不論數量多寡,均應於開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娛樂事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違者若經查獲,除補繳稅款外,將被處新台幣一萬五仟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該局呼籲,請業者配合辦理,以免受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