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持有未出售房屋應如何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莎莉與哈利合夥開設了一家建設公司,並且在東港新街段覓得一塊土地,共興建透天三樓洋房五棟,興建完成時正好碰上台ㄨ公司也同時推出新屋一批促銷,迄今年餘尚未賣出一間,現今房屋稅就要開徵了,莎莉與哈利的「存貨」究應如何課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建築公司所持有尚未出售之房屋,依現行稅法並無免徵之規定,其為空置未使用期間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或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分別以住家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