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逾期限支票須重新開立才可兌領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09/02/06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96年開立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退稅支票未兌領者計有359件,開票日期係96年1月2日至96年12月31日,已逾1年期限不能再兌領,地方稅務局為維護納稅人權益除了再寄送通知外,並將清冊公布於本局公告欄,請各退稅人儘速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前往洽辦,以便重新開立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