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98年2月10日發放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該局轄內9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總計3萬8千件,退稅金額2億4千餘萬元,退稅憑單將於2月10日寄出;有指定退稅帳戶者,退稅款亦於當日直接存入該帳戶。
  為使民眾能較早領到退稅款,國稅局特地將第3批退稅日期由去年的2月29日提前至2月10日,民眾約可提早20天領到退稅款,本批退稅對象多屬國稅局主動辦退案件,包括申報為繳稅、不補不退經交查核定後有溢繳或應退稅者,及逾期申報退稅案件,顯見國稅局對於退稅服務的積極與用心,請民眾收到退稅憑單後,儘速完成兌領,退稅金額不滿5千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金額超過5千元者,則提出票據交換即可。
  該局指出,當民眾在決定正夯的消費券該如何花費及運用時,請不要忘記兌領退稅憑單,經統計第1批及第2批退稅憑單,尚有2千3百餘件,退稅金額1千8百餘萬元尚未兌領,該局現正加強清理中,如果退稅憑單已超過兌領有效期限,請儘速向戶籍地之分局、稽徵所申請展延,退稅憑單的最後兌領期限為4月10日,請把握時效。
  該局再度呼籲民眾,請多加利用直撥轉帳退稅,退稅款就可以輕鬆、快速又便捷的存入帳戶。另外,民眾如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以「反詐騙諮詢專線165」電話洽詢,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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