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受國際金融海嘯經濟景氣低迷影響,繳納所得稅有困難且符合相關條件即可申請延期繳納!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受國際金融海嘯經濟景氣低迷影響,繳納所得稅有困難且符合相關條件,即可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延期繳納。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於97年9月至12月或98年1月至4月之營業收入淨額與前一年度同期比較減少30%以上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所在地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申請延期繳納,其適用範圍為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含96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及98年度暫繳申報案件或繳納期限在98年2月4日以後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申請延期繳納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延期繳納期間之末日不得逾98年12月31日,如有疑問可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該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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