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延期繳納稅款申請書表請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自行下載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因國際金融海嘯造成景氣低迷,符合一定條件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即日起得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自行下載申請書表填寫,免至國稅局領取空白申請書表,請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得申請綜合所得稅及營利利事業所得稅延期繳納條件分述如下: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或合併申報之配偶於97年9月至98年12月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
2.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3.依內政部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
4.依內政部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領取關懷救助金。
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於97年9月至12月或98年1月至4月之營業收入淨額與前一年度同期比較減少30﹪以上者。

該局提醒,符合前揭條件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應於繳納期限內填具本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或營業處所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延期繳納所得稅,申請延期繳納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且繳納期間之末日不得逾98年12月31日,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